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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馆法人及地址变更的声明

2012-11-093755分享
    根据青文广新发[2012]79号《关于隋永琦等工作人员任免职务的通知》,隋永琦任青岛市博物馆馆长,故青岛市博物馆法定代表人为隋永琦,刘元鸣同志不再是青岛市博物馆法定代表人。青岛市博物馆登记在案的地址由梅岭路27号变更为梅岭东路51号。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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