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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内容

2012-03-206752分享

单位名称:青岛市博物馆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梅岭路27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收藏、研究、展览文物及艺术品,开展社会教育和对外文化交流,弘扬民族文化。文物、艺术作品征集、收藏、鉴定、修复(复制)、以及安全保护;文物藏品研究及相关学科研究;文物保护、修复技术与方法研究;文物档案资料管理与研究;人类学、历史学等学科研究;文物、艺术作品陈列展览;文物及相关知识宣传;文物信息网络建设;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开展;展览场地及附属场地经营;文物复(仿)制品及旅游纪念品开发和经营;艺术品、旅游商品经营。

法人代表:刘元鸣

经费来源:全额预算管理

开办资金:375万元

举办单位: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11年,我馆在市文广新局党委的领导和市文物局的业务指导下,秉承“四个一流”的办馆理念,深入打造“博物启今创未来”品牌。一是举办多个水平高、影响大的精品大展。围绕建党90周年、青岛建置120周年等重大纪念活动,推出了《探秘——青岛考古与发现特展》,配合国家形势发展的需要,积极引进时事教育类大展,《法治与责任——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和《全国窃密泄密案例警示教育展》等,全年成功举办内容丰富的特色精品展、系列展,及不同地域、不同艺术流派、风格多样的文物展、艺术展,共计29个;二是创新社教理念,拓展工作层面,开展活动有声有色。创新思路、多措并举,针对不同群体推出多样化工作方式,凭借馆藏特色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教育活动,以“社会大课堂”为平台,打造“博雅青岛”品牌、提升志愿服务水平、拓展互动交流方式,进一步强化了博物馆社会职能,提高了整体服务水平,扩大了博物馆社会影响力,全年共吸引了35万人次的观众到馆参观,仅观众留言就达1.5万多条,对我馆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三是围绕重点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继续扩大宣传面,深入发掘宣传点,截至目前,在各类平面及广电媒体上报道300余篇,其中国家级媒体近30篇;四是加大文物保护和征集。经国家文物局和山东省文物局批复,我馆为青岛地区首家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的文博单位,标志我馆文物保护修复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全年共修复书画32件、征集413件套珍贵文物,文物保护工作成效显著;五是进一步强化安全措施,对消防监控设施进行了改造,确保文物和场馆安全万无一失、全年无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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