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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博物馆宣传服务采购需求公告

2025-10-13179分享

青岛市博物馆宣传服务采购需求公告

 

一、基本情况

更好地挖掘馆藏资源价值,进一步提升青岛市博物馆的社会影响力、知名度与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博物馆传承历史文化、弘扬城市精神的重要作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单位,为青岛市博物馆提供专业宣传服务。

二、采购项目及时间

采购项目:青岛市博物馆宣传服务项目

采购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

三、采购需求

1、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如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传统节日等)年度重点展览(包括临时展览、特展及常设展览更新)学术研讨、文化讲座、亲子体验、文物修复展示等各类公共教育活动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撰写宣传图文稿件不少于150篇,包含必要的照片、视频拍摄。

2、挖掘展览活动及工作中的文化亮点和故事性内容,拍摄、制作2分钟以内视频30部,10~30分钟视频5部。

3、以馆藏文物为载体,借助AI技术,制作AI视频6部,时长2分钟以内,让文物“开口说话”,进一步提升传播影响力。

4、承担博物馆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的日常运营工作,包括内容策划、编辑发布、粉丝互动、数据监测与分析等,确保平台内容更新及时、质量优良,提升粉丝活跃度和平台影响力。

5、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网络直播不少于3场,提供直播设备,提供单摄像机位,并协调头部媒体平台进行同步直播,每场直播在线总人数不低于50万。

6、定期对各项宣传工作的传播数据(如曝光量、阅读量、播放量、转发量、评论量、粉丝增长数等)、受众反馈及实际效果(如展览参观人数、活动参与人数、社会口碑等)进行收集、统计分析和评估,及时总结宣传工作中的经验与不足,不断提升宣传服务质量和效果。

7、本次宣传服务周期为1年,自双方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计算。服务期间,服务方需按照本公告要求及双方约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宣传服务工作。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官方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备丰富的文化类机构宣传服务经验,拥有成功的相关项目案例(需提供近3年内的合同复印件、项目成果证明材料等,如宣传方案、宣传物料样本、媒体报道截图、效果评估报告等)。

4、拥有专业的宣传策划、内容创作、媒体运营及设计制作团队,团队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掌握各类宣传工具和平台的操作方法,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执行能力。

5、具备完善的服务体系和质量保障机制,能够有效应对宣传工作中的各类问题和突发情况,确保宣传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服务质量的稳定。

6、拥有稳定、优质的媒体资源,能够与各级各类媒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较强的媒体整合与传播能力,能够为博物馆宣传工作提供广泛的传播渠道支持。

7、具备开展宣传工作所需的设备设施(如摄影摄像设备、后期制作设备、设计软件等)和办公场所,能够满足宣传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需求。

8、能够严格遵守青岛市博物馆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博物馆的商业秘密和文物信息等敏感数据,不得擅自泄露或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用途。

9、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够积极配合博物馆的工作安排,及时响应博物馆的需求,主动汇报宣传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双方沟通顺畅、合作高效。

五、采购预算控制价格

大写壹拾玖万元整(小写190000.00元)

六、响应时间

2025年101817:00截止

七、响应方式

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单位,请将以下资料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邮箱qingboxiaoxuan@163.com:

1、单位简介(包括成立时间、组织架构、人员配置、主营业务、过往业绩等);

2、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相关行业资质证书等,需加盖单位公章);

3、近3年内相关宣传服务项目案例材料(合同复印件、项目成果证明等);

4、针对本项目的初步宣传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思路、重点工作安排、预期效果等);

5、服务报价方案(需明确各项服务的收费标准、总价及报价依据,报价应符合市场行情,合理合规);

6、单位近 3 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为邀请符合资质的单位参与,不构成任何合同要约青岛市博物馆将对收到的响应资料进行审核和综合评估,择优选取符合要求的单位进行进一步沟通洽谈,最终确定服务合作方。具体服务内容、要求及合作细节以双方最终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2、各响应单位提交的资料需真实、合法、有效,若发现存在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情况,青岛市博物馆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对于各响应单位提交的资料,青岛市博物馆将严格保密,仅用于本次宣传服务合作的评估工作,不用于其他任何用途。

3、青岛市博物馆在本次宣传服务需求征集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各响应单位因参与本次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青岛市博物馆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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