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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非遗传承人保护与激励对策研究

2015-02-156379分享

青岛市非遗传承人保护与激励对策研究   

2015年中共青岛市委党校课题(项目资助:3000元)

2016年度青岛市社科规划研究中心项目(项目资助:10000

 

    课题申报书内容

    目前,从国外的情况来看,日本、法国、意大利等国在非遗传承人的保护与激励传承方面有很多成功的做法和经验,无论是立法还是具体实践,都有值得我们研究和可以借鉴的地方。就国内而言,浙江、上海和江苏等地也有很多的创新实践,可能对我市这方面工作的更好开展更具参考价值。

    本研究报告将创新思路,在理论的基础上注重应用价值,以可操作性作为研究方向,并通过全面系统的实地调查、深入细致的政策分析,提出我市非遗传承人保护和工作激励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总体策略,同时,对每一类型的非遗项目传承人,根据各地不同的情况和项目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措施建议,为青岛市有关部门的决策和工作提供参考。  

1.主要内容和重点难点

全国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做法各有千秋,但成功的经验都能告诉我们:不确定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抢救、保护、利用和传承很难落到实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公布,是社会对传承人的承认、肯定和褒扬。对传承人来说,它是一种荣誉,但更代表着责任,意味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承诺和坚守。

国家和山东省都出台了相应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资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万元和6000元)。2013年9月青岛市政府发布《青岛市文艺精品项目扶持奖励管理办法》,明确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将每年给予5千元资助,实现了零的突破。

我们认为,根据青岛市的经济实力和保护现状,经过认定、受资助的代表性传承人可以再多一些,应尽可能覆盖更多的项目。目前已公布的青岛市级传承人为35位,相比较全市287个非遗项目,数量明显偏少。这方面上海的经验值得借鉴:到2012年6月,上海市政府确定的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都认定了相应的传承人,共计454名。

重点是有关部门必须掌握好政策,了解真实情况,严格评选标准,把真正能代表该非遗项目最高水平的人员推选出来,列入名单。

难点一是非遗项目覆盖面广,相关的专业知识要求高,有关部门的工作牵涉很多领域和人员;二是项目分部极广,人员分散,日常走访调研工作量很大;三是传承人保护专项资金的落实。

2. 主要观点和创新之处

对传承人的保护,一方面是对传承人本人的保护,对其生存、生活提供保障,如生活、养老的补贴;另一方面,是切实为传承人的传承提供服务,即为传承人带徒授艺、培训讲习、展演展示、学术交流、整理出版有关资料等提供经费保障。

传承人传承工作激励制度,既要明确对业绩突出的传承人的奖励措施,也要细化对不落实传承承诺、不开展相关工作的传承人的相应措施,要建立退出机制。

要大力提高社会对传承人的承认、肯定和褒扬。对非遗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来说,成为一名非遗传承人,不仅仅是一种荣誉,更代表着使命和责任,意味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承诺和坚守。

3. 基本思路和方法

要设立更多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所在地和传承人为核心的、场所固定、活动常态化的传习基地。鼓励建立民办或民间资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习场所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所在地的经济、民俗等情况各不同,传承人个人状况更是千差万别,有关部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践中必须不断探索切合实际的有效方法,特别是要积极倡导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

2012年2月文化部印发《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是指在具有生产性质的实践过程中,以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以有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为前提,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的保护方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濒危性、不可再生性等特点决定了要把抢救和保护放在第一位,但是抢救和保护不是被动消极的。生产性保护是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规律的一种保护方式,体现着积极保护的原则。对传统美术、传统技艺及医药类项目来说,最有效的保护手段就是生产性保护。

就青岛地区而言,对于市场中有生命力,又具开发潜质的传统手工技艺和民间艺术,如版画、年画、剪纸、砖雕、泥塑、陶艺、编织、刺绣、雕刻等,政府应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人员合理开发利用,在生产中加以保护,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将文化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在实施生产性保护后,不仅能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解决传承人的生存和传承问题,甚至还能形成规模经济,促成相关产业的发展。

对音乐、舞蹈、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而言,演出是最好的保护和传承的方式。各种演出活动,能不断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生存能力,提高民间艺术家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观能动性,推动社会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和重视。有关部门应主动组织专业人员对一些民间艺术表演类项目,在保留其民间、地域特点的基础上进行包装,增加其艺术效果,利用国庆节、劳动节、啤酒节、海洋节、凤凰岛文化旅游节等各种传统节日、重大庆典活动为青岛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展示的机会和表演的舞台,并积极组织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参加各种层次的会演、比赛等活动。

建立比较完整的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资料库,组成课题组对传承人技艺和生存状态进行调研,以文字、图片、影像等方式记录他们的各种宝贵精湛技艺、独特的艺术创作以及他们的口述。口述内容主要包括家世、学艺和传承经历、制作技艺和流程、代表性作品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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